看完这个新闻,我抽了扣凉气:我的户口还不知道在哪里了.
根据法院判决,由于周某是城镇居民,小兰是农村居民,二人的赔偿金额出现巨大差别。按照当地2006年城镇居民收入标准,周某的父母获死亡赔偿金16万元,丧葬费7000元,精神损害抚慰金2.5万元,总计19.2万元。按照当地2006年农村居民收入标准,小兰的父母获得死亡赔偿金2.5万元,丧葬费3500元,精神损害抚慰金1.5万元,总计4.35万元。
不寒而栗.农民和城里人的生命价值截然不同,农民的命贱至不到城镇户口的1/3.你别不认,生活在这个地方,就要承认人本来就有贵贱之分,所谓”只有分工不同,没有高低贵贱之分”都是欺负脑残人士的.认吧.
咱哪天回家把户口搞到城里去,撞死了也能多赔钱.
